发布者:admin发布日期:2026-08-28
无锡梅园景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,为进一步丰富景区旅游业态、完善夜游商业配套,提升景区商业品质与游客游园体验,实现互利共赢。景区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 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商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序号 |
场地名称 |
面积(㎡) |
经营范围 |
1 |
景区内荷兰广场区域 |
根据实际使用面积 |
美食文创市集 |
合同经营期限:2026年9月17日—2026年10月18日。
二、业态经营要求
1.经营方式:为集中展示特色美食与文创产品,所有展位须统一搭建并配套主题美陈,注重消费场景的氛围营造,每个展位可以根据现场氛围布置图进行合理布局。
2.经营产品:合作方经营产品须具备特色性、品质性与品牌性,符合景区需求,保障市集整体经营品质。
三、招商准入条件
1.本次美食文创市集采用合作经营模式,实行整体招商,择优洽谈的方式。
2.合作方资格审查要求:
(1)须为景区认可的合法经营主体,包括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,经营证照均在有效期内;
(2)具备有效的商标注册、品牌授权、产品合格、质量检验等全套经营资质文件;
(3)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、成熟的经营管理能力、优质服务水平及相关经营业绩;
(4)与无锡市梅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;
(5)严格遵守景区各项管理制度,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费、电费及相关管理费用。
3.合作经营基本要求
(1)未经景区同意,不得擅自变更核准经营范围;
(2)不得擅自转让、转借、转租经营点位或私自调换经营位置;
(3)不得擅自拆改展位结构、改动场地设施及改变场地用途;
(4)严禁利用经营点位开展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;
(5)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竞租。
四、入驻方式
1.意向合作方可联系景区商业运营部咨询业态详情,达成初步意向后,可申请前往经营点位开展现场踏勘。
2.景区对报名主体开展资质审核,审核通过后,由商业运营部组织多部门评审,对竞租方提交的经营方案、展位装修美陈方案进行综合考评,通过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入驻合作方。
五、招商结果通知
1.本次招商结果将由景区以电话、邀约形式通知入围合作方。
2.未收到入围通知的意向方即视为未入选,景区不作另行解释,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回。
3.入围合作方须在收到通知一周内,与景区签订正式合作合同,合同签订后须严格遵照条款履约执行。
六、招商报名地址及资料要求
1.资料递交地址:无锡市梅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商业运营部
2、资料提交明细:
(1)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;
(3)项目经营规划书;
(4)竞租报名表;
(5)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及竞租的,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。
3.商业运营部联系电话:0510-85516739
七、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6年9月6日
八、其他说明: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准。
无锡市梅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2026年8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