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设计灯组安排合理,视觉节奏感强,具有预算同等的价值;
4、灯组设计在历年梅园灯光艺术节灯组设计的基础上有显著提升,具有观赏性、参与性、互动性,灯组色彩、光源搭配合理,易于传播;
5、灯组设计符合安全规范,制作安装质量保证,现场还原度高;
6、设计的灯组必须为原创产品,投标人对设计的所有灯组包括图片、工艺、造型、色彩等知识产权负责。
(二)制作要求:
1、灯组造型制作以定稿设计图为依据,现场还原度应达到85%以上,
2、灯组设计制作安装应具有一定的抗风性能(达到10级以上),
3、灯组电线由中标人自行采购,应选用阻燃、护套电线,不得使用非标产品;暗敷设在灯组造型内的电线需穿管(金属管,阻燃塑料管)保护,电线衔接需采用国家标准的接线端子,各电气回路应有专用保护地线,并与凡可能接触漏电的金属物件相连;其中水面灯组使用电缆(电线)需符合防水要求。
(三)施工要求
1、灯组现场制作施工管理方案、安全方案切实可行,安全可靠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;
2、灯组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,选用质优材料,切实保证质量。
3、高大灯组、水面灯组和桥身布置方面,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风力的影响因素,具有详细的、可行的、安全的、有保障的施工方案。
4、施工组织科学合理,工期控制严谨,确保按照招标单位规定的时间推进,按时完成灯组制作及安装工作,文明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到位,确保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时间亮灯(提供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期承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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